四川省广元市气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四川省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市气象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报告中所列数据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强化组织领导
2021年,市气象局根据省气象局、广元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管理机制,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确定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承办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相关制度要求,由科室负责人、局领导、网站发布人“三级”审核后方可对外发布,做到公开信息内容安全有监督,质量有保障,更新有效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广元市气象局通过市政府网站、地方网页、“气政通”信息栏等公开信息237条,涉及人事、预报预警、预决算及“三公”经费等多方面内容,其中,通过市政府网站发布公开信息53条,在“气政通”信息栏目发布公开信息114条,在市局网站发布公开信息53条、公示公告17条。同时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及抖音等发布气象预报预警及其他信息1000余条。上报国办约稿信息2条,其中1条被采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度我局虽然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如公开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一是不断完善公开机制。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使相关工作流程更加规范。二是强化学习教育引导。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的学习领会,尤其是加强办公室及具体负责人的教育引导,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