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气象局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公告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则,经清理、审议、公告等程序,我单位现对部分应付款项进行核销。现将本次核销应付款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原因

为加强我单位内部控制与管理,提高财务报表信息质量,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单位对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逐一进行了核查清理。

二、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相关情况

我单位拟对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无业务往来的应付款项予以核销。本次核销其他应付款合计3笔,金额2716600元,分别是四川科实高新技术开发公司2691000元、四川东友个性装饰工程有限公司5000元、成都金世纪数码有限公司20600元。

以上应付款账龄长达8年,且近三年来各单位及个人与局机关均未发生业务往来,公司已经注销或被吊销注册登记无法取得联系。我单位拟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并计入2024年度“其他收入”会计科目。

三、审议情况

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一次党组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长期挂账其他应付款的请示》。

根据《政府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各党组成员认真核查本次核销应付款项的情况,认为债权人无法联系,长期挂账无人催收等原因形成的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单位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关联方,同意本次应付款项的核销。

特此公告。

四川省气象局

2024年1月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