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气象局关于报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相关规定,防雷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实行年度报告制度。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应当从取得资质证后次年起,在每年的第二季度向资质认定机构报送年度报告。请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年度报告报送工作,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范围
取得由四川省气象局颁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的单位。
二、报送时间
2019年4月16日—5月31日 。
三、报送方式
1.请各单位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认定审批系统”内完成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填写及上报工作,年度报告电子版发送至法规处文秘邮箱。
2.报送纸质材料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四川省气象局政策法规处杨小波收。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20号。
四、报告内容
年度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单位基本信息;
(二)本部专业技术人员情况;
(三)分支机构专业人员情况;
(四)检测专用设备情况;
(五)检测项目情况;
(六)其他依法应当报告的事项。
五、其他事项
请各资质单位务必按时按要求如实填报。下一步省气象局将适时开展年度报告内容的抽查工作。
联系人:杨小波 028—87329996;13541145871。
附件: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模板)
四川省气象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