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其他文件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文号:
效用状态:有效

四川省气象局关于2020年度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年度报告上报情况的通报

根据《四川省气象局关于报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取得由四川省气象局颁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单位,需在2021年4月1日—6月10日提交 2020 年度报告。经催报,四川圣路希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省金晨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提交年度报告。现责令上述单位在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以正式函件的形式说明逾期未报告事由,并按要求补报纸质年度报告。到期未整改,将依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第38号令)相关规定纳入信用档案,并作为资质延续或升级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