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安市气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国气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气办函〔2021〕202号)和《四川省气象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通知》(川气办函〔2022〕1号)等要求,现将广安市气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如下,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广安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安市广安区金源二街80号;邮编:638000;电话:0826—233203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广安市气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不断丰富信息公开载体,着力拓展公开渠道,全面梳理我局信息公开事项。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的要求,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短信等平台,主动公开和更新部门职能职责、单位领导、人事任免、工作动态等各类政府信息,并做到“依法公开,真实公开,注重实效,有利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广安市气象部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目前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均为兼职,人手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不够丰富,主要依托气象局门户网站公开,其他公开渠道不多;三是对一些时效性很强的信息,还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四是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

针对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努力改进:一是持续充实工作力量,并对工作人员就信息公开范围、公开内容、填报规范及报送要求等开展宣传培训,提高行政效能;二是持续做好主动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畅通信息公开沟通渠道,让公众获取信息更加方便快捷;三是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制度,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更好地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站、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及时宣传报道和表扬先进典型,使政府信息公开成为公众关注的重点,舆论、群众监督的焦点,形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合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