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德阳市气象局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办公室作为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制度规范。现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德阳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德阳市气象局联系(联系电话:0838-240945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德阳市气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德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四川省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系统、四川省气象局政务管理系统、政务新媒体等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0余篇,其中工作动态200余条,气象服务信息100余条,确保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准确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按照上级和地方的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不断增强单位政务公开公开的质量和水平。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共180余条,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范围有待进一步规范和拓宽;二是政务公开栏目还需要结合有关要求和具体工作实际作进一步优化;三是政务公开的时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信息发布数量仍需进一步提升。
2022年,我局将继续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融入单位的重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上级部门的要求,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指导下,提高工作质量。在符合规定的范围内加强信息公开内容的多样化,继续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加大对气象领域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的政策措施的解读力度。2021年度,信息的数量较2020年度基本持平,2022年严格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工作要求,做到信息及时、准确公开,切实提高信息报送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