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负责草拟地方性气象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组织开展气象执法监督检查和法制宣传教育;负责气象行政执法和行政审批的管理与指导;承担行政复议有关工作;负责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负责气象科技服务的管理与指导;负责政策调研和气象软科学研究管理;负责气象标准化和气象社会管理工作。编制8名。
二、部门领导
冯志宏 处长
余宏鹰 副处长
李虹霖 副处长
三、联系电话
8732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