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名称:规划计划发布机构:中国气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
发布日期: 2016年08月23日 2016年08月23日 文号:气发〔2016〕62号
效用状态:有效

中国气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气象局: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相关部署,中国气象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了《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该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全国气象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是未来五年我国气象事业发展的行动纲领,是“十三五”时期气象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依据。

现将《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推进我国气象事业实现更大发展。

附件: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

中国气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6年8月23日

中国气象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气象发展“十三五”规划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