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四川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和必要性
2016年4月7日,中国气象局公布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31号),自10月1日起施行。根据31号令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应当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的检测质量考核工作。2022年6月23日,中国气象局印发《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单位检测质量考核管理办法》(气发〔2022〕71号),对检测质量考核原则、程序及专家库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根据上述规定,我省从2018年开始,对全省已颁发资质的近百家检测单位及省外在川检测单位上年度项目实施质量考核工作,在历次考核中积累了大量经验,也遇到了亟需解决的实际问题。因四川尚无相关实施细则,存在管理制度空白,在操作中面临缺乏依据的情况,因此亟需出台本省配套细化措施。
二、基本原则和基本思路
1.《管理办法》制定的基本原则:公开、公正、公平。程序公开,指标透明,过程可溯。强调在全面开放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市场的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强调健全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的制度措施,不断提升检测质量和服务水平;强调检测质量考核的公平性、信息的公开性,确保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市场开放有序、运行规范。
2.《管理办法》制定的基本思路:一是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规范、中国气象局政策法规司的管理要求,结合了四川的相关要求;二是遵循权由法定原则制定细则,禁止增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行政权力事项或者减少法定职责,禁止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事项,禁止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分5章23条,包括总则、考核程序、考核方式、结果运用及监督、附则,主要对以下内容进行了细化和明确。
1.细化考核对象。明确了四川省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对象,规定将省外在川检测资质单位纳入考核。
2.细化考核内容。对检测专业技术人员等的考核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
3.细化考核流程。对整个考核流程进行了梳理明确。
4.细化安全保障措施。补充规定在检测质量考核的项目验证环节务必加强安全保障,签订《安全责任告知书》。
5.完善考核指标。对《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质量考核通则》附录的考核指标进行了逐一验证修订。
四、起草过程
四川省气象局于2023年1月正式启动《管理办法》制定工作,2023年8月,起草拟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2024年7月8日,书面征求全省气象部门意见建议。7月17日至8月16日,通过四川省气象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询公众意见。8月14日,四川省气象局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防雷减灾等方面专家对《管理办法》进行论证,并组织两次模拟考核。在充分吸纳专家论证意见基础上再次修订完善《管理办法》。 9月6日,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经四川省气象局2024年第10次局务会审议通过,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