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做好2025年度气象专业职称评审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25年09月22日


四川省气象局人事处关于做好2025年度气象专业职称评审

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州)气象局,各直属单位、高原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气象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根据《四川省气象局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川气发〔20258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气象部门气象专业副高级及以下职称评审条件》(川气发〔202595号)、《四川省艰苦气象台站气象专业工程系列中级和副高级职称定向评价评审条件》(川气发〔2024〕112号)和《四川省三州气象部门气象专业工程系列中级和副高级职称定向评价评审条件》(川气发〔2024〕113号)(以下均简称《评审条件》)等文件要求,现将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专业技术人才按照《管理办法》、《评审条件》和本通知要求,向所在处(局)级单位申报。申报的职称系列应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与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相对应。


(二)资格审查。各单位人事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报人员具备申报资格且申报材料真实、完整、规范。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审核单位应当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严禁出现因资格审查错误引起信访投诉的情况,各单位对资格审查工作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单位推荐。各单位党组(领导班子)要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鼓励创新原则,综合岗位聘用、初评情况,并重点考虑推荐人选是否真正为气象高质量发展所需,业务研究是否能真正应用于实际业务工作中并解决业务发展难点和堵点,是否真正能为事业发展和单位发展起到正向作用以及在单位中干部职工认可度等因素,集体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对推荐人选的品德、能力、业绩、工作态度以及工作贡献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援疆援藏援青及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的援派任务、南极科考、第一书记等基层服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在重大活动和重大灾害气象服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专业技术人才,应优先推荐。

(四)单位内部公示。将推荐人选的《职称评审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资格业绩、代表性成果等材料在处(局)级单位办公网和推荐人选所在法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申报材料中涉及的各类项目必须为申报资料截止时间前已结题项目,且项目名称需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的名称严格申报。申报材料必须是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材料,公示后不得随意更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申报资格。

申报人员为行业相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单位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履行上述申报推荐程序。申报人员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申报人员为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的,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五)评审系统填报。四川省气象局组织开展的职称评审将使用四川省气象部门干部人才系统(网址:)http://10.194.22.99:8090/#/protal)该系统仅限内网使用,申请人请自行注册账号密码,各单位账号密码将通过邮箱发送。各单位要指导职称申报人员开展线上填报,经各单位党组(党委)审定及公示无异议后,填写推荐意见并线上提交推荐人选材料,四川省气象部门干部人才系统使用说明视频(见附件1和附件2)

、申报推荐材料

(一)单位推荐材料

1.单位推荐函。推荐函要说明推荐人选材料审核、推荐程序、推荐理由和推荐意见、推荐排序,以及公示时间、范围和结果等情况。对破格申报、转系列申报等特殊情形要有具体情况说明。其中,行业相关单位委托评审的,须按照有关规定由申报人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函。

2.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

(二)推荐人选申报材料

为平稳有序开展评审工作,请各单位在线提交推荐人选材料后,打包《评审表》、个人技术工作总结、个人工作亮点(仅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业绩成果材料、代表性成果材料及其他成果材料,发送至联系人处,作为评审系统备份材料。纸质材料只需要报送签字盖章后的《评审表》(1份)对申报推荐材料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博士研究生中级职称认定事宜

各单位有符合博士研究生中级职称认定的人员,请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经个人申请、资格审查、单位推荐等程序,同本次职称申报材料一并上报人事处。

、有关事项

(一)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和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规定。

()按照国家职称制度改革精神,公务员及参公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对申报推荐材料的要求详见附件。

()非首次申报人员须单独提供较上次申报以来的新增业绩清单上传至其他成果材料栏

()气象部门各单位的推荐函通过公文系统报送。委托评审的材料须由委托部门报送,或经委托部门同意由申报单位人事部门报送。

()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纸质件(加盖公章)寄送至四川省气象局人事处。

()计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截止时间为202510月31日,论文、著作、成果、奖励、业绩等资料的截止时间为20251020日。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510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系统技术支持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17740173575

人:四川省气象局人事处  魏虹宇  

联系电话:028-87331725

纸制材料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20号四川省气象局人事处   魏虹宇(收)

附件:1.四川省气象部门干部人才系统申报人使用说明视频

2.四川省气象部门干部人才系统处级单位人事部门和主要负责人使用说明视频

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4.申报推荐材料说明

5.评审表(以备使用)

6.《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2024]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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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

附件1.四川省气象部门干部人才系统申报人使用说明视频.mp4

附件2.四川省气象部门干部人才系统处级单位人事部门和主要负责人使用说明视频.mp4

附件3.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zip

附件4.申报推荐材料说明 (1).docx

附件5.评审表(以备使用).zip

附件6.《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2024]56号) (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