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编制资阳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资阳市气象部门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及时公开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审查制度、监督制度、回应关切制度等相关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落实责任,做好监督保障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审签,办公室主任审核,具体经办人员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三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通过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方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
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313条。通过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下的资阳市气象局(外网),共发布信息54条。
(三)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
(四)交流互动
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加强了群众关心的天气预报的发布工作。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还与群众开展了互动,及时回复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
(五)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按照《条例》,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确保没有空栏现象,及时反馈平台使用的问题及建议。
(六)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本部门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不定期检查发布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主动接受上级的督导检查,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5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资阳市气象部门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无法全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期望。2023年,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我市气象部门将主动作为、深挖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时效性,尽最大可能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