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资阳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2-27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要求,编制资阳市气象部门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资阳市气象部门认真按照《条例》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及时公开信息,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制度建设

    一是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发布制度、审查制度、监督制度、回应关切制度等相关制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二是落实责任,做好监督保障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审签,办公室主任审核,具体经办人员发布,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范,通过资阳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官方微信、官方微博等方式,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

    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信息313条。通过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下的资阳市气象局(外网),共发布信息54条。

    (三)依申请公开

    2022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申请。

    (四)交流互动

    及时准确发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政府信息,尤其加强了群众关心的天气预报的发布工作。在官方微信、官方微博还与群众开展了互动,及时回复社会公众关心的问题。

    (五)平台建设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规范化建设。按照《条例》,做好各栏目内容的发布和更新,确保没有空栏现象,及时反馈平台使用的问题及建议。

    (六)监督保障

    严格落实《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本部门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相关内容,不定期检查发布的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主动接受上级的督导检查,接受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资阳市气象部门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信息公开的内容还无法全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和期望2023年,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我市气象部门主动作为、深挖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时效性尽最大可能满足社会大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