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县气象局

日期:2019-06-13

一、 历史沿革

第一节  始建与变迁

始于民国26年(1937年)建四川省荣县测候所,隶属荣县县政府建设科。地处现旭阳镇郝家坝 ,观测项目有天气状况、气温、风、雨量、蒸发,气象月报表送四川省建设厅,至民国38年12月(1949年12月)终止。

1951年2月建荣县雨量站,位于现旭阳镇吴家坝。行政由县政府管辖,业务归四川省水利厅,观测项目有雨量、气温,至1958年12月荣县气候站建立终止。

1958年11月,按国家一般站标准筹建荣县气候站,位于荣县旭阳镇凉风垇。1959年1月1日正式开展气象观测。

第二节  建制与机构设置

1958年建 “四川省荣县气候站”,1964年9月更名为“四川省荣县气象服务站”,隶属荣县水利科,地方领导为主,业务受内江地区气象台指导;1964年10月更名为“四川省荣县气象站”,1968年11月又更名为“四川省内江地区气象台革命委员会荣县气象站”, 实行由内江地区气象台和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1971年8月更名为“四川省荣县气象站”,纳入县人武部领导;1973年7月又纳入县革命委员会领导;1980年1月更名为“荣县气象局”,1983年又更名为“荣县气象站”,1988年5月4日又恢复为“荣县气象局”。自1980年1月始,实行部门与地方双重领导,以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1980年1月,隶属自贡市气象局(1984年11月至1987年5月属川南气象管理局)管理。

二、内设机构

荣县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设置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防灾减灾科)、直属事业单位2个(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管理地方气象事业机构2个(荣县防雷所、荣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

三、工作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进行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县(市、区)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联系方式

地址:荣县旭阳镇钟家街19号

联系电话:0813-6201914

五、领导组成

荣县气象局领导班子组成为4名,其中局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气象台长1名。现实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气象台长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