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气象局

日期:2019-06-13

一、基本情况:

富顺县气象局于1959年1月1日开始系统的气象观测和其它气象工作,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实行气象部门与地方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气象部门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历史沿革:

1958年,在四川省气象局统一领导和规划下,开始筹建富顺县气候站,设在县城西门外沙山山顶,东径104°56′、北纬29°14′。

1959年1月1日,富顺县气候站正式开始观测记录。

1972年3月,中共富顺县人民武装部委员会批准建立中国共产党富顺县气象站支部,刘廷春任支部副书记(无书记)。

1974年,按省气象局川气文《关于富顺县气象站迁移站址的批复》,富顺县气象站迁往新址县城西门外清醮寺山顶,在原站址的ESE方向,东径104°59′、北纬29°11′,占地3658.8平方米,观测场标准为20米×16米。

1975年1月1日新址开始观测记录。

1997年,省气象局和富顺县人民政府同意富顺县气象局办公区迁移新址。2001年,新办公区落成,位于富世镇钟秀路中段59号。

2011年,四川省气象局批复同意富顺县气象防灾减灾预警应急中心项目建设,2013年11月项目通过竣工验收,2014年1月投入使用。

三、内设机构:

设置内设机构2个(办公室、防灾减灾科)、直属事业单位2个(富顺县气象台、富顺县气象服务中心),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4人、国家气象事业编制人员6人。地方气象事业机构2个(富顺县人工影响天气中心,编制数6人,现有职工4人;富顺县防雷中心,编制数5人,现有职工2人)。

四、领导组成:

富顺县气象局领导班子组成为4名,其中局领导职数为局长1名、副局长2名、气象台长1名。现实有局长1人、副局长2人,气象台长1人。

五、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指导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3.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施放气球活动。

4.组织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5.负责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6.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7.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8.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9.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富顺县富世镇钟秀路中段59号

电话:0813-721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