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气象局概况
宜宾市气象局始建于1950年10月。通过多年发展,形成一局三地格局。单位主体在宜宾翠屏区旧州大道社区,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在翠屏区孜岩山上,宜宾气象站新址在宜宾城区翠屏山森林公园。
一、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技科(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
2.直属事业单位:宜宾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宜宾市气象台、宜宾市气象信息中心、宜宾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宜宾市气象探测中心。
3.独立设置的县级气象机构:宜宾气象站、宜宾农业气象试验站。
4.代管地方气象机构:宜宾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副县级)、宜宾市防雷中心(正科级)。
5.下辖区县气象局:叙州区气象局、南溪区气象局、江安县气象局、长宁县气象局、珙县气象局、高县气象局、筠连县气象局、屏山县气象局、兴文县气象局共9个区县气象局。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天气预报业务及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范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产量预报、城市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4.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5.组织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和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防雷安全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教育培训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
地址:宜宾市古塔路1号
邮编:644007
联系电话:0831-355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