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气象局概况

日期:2019-05-22

宜宾市气象局始建于1950年10月。通过多年发展,形成一局三地格局单位主体在宜宾翠屏区旧州大道社区,新一代天气雷达站在翠屏区孜岩山上,宜宾气象站新址在宜宾城区翠屏山森林公园。

一、机构设置

1.内设机构:办公室、业务科技科(法规科)、计划财务科、人事教育科。

2.直属事业单位:宜宾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宜宾市气象台、宜宾市气象信息中心、宜宾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宜宾市气象探测中心。

3.独立设置的县级气象机构:宜宾气象站、宜宾农业气象试验站。

4.代管地方气象机构:宜宾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副县级)、宜宾市防雷中心(正科级)。

5.下辖区县气象局:叙州区气象局、南溪区气象局、江安县气象局、长宁县气象局、珙县气象局、高县气象局、筠连县气象局、屏山县气象局、兴文县气象局共9个区县气象局。

二、主要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天气预报业务及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范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产量预报、城市环境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4.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5.组织开展气象行政执法和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防雷安全和升放气球安全监管,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6.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教育培训及业务建设等工作做好精神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7.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联系方式

地址:宜宾市古塔路1号

邮编:644007

    联系电话:0831-3552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