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遂宁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3-11

一、总体情况

四川省遂宁市气象部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进行编制。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止,年报电子版将通过四川省气象局网站(http://www.scqx.gov.cn/)全文公开,如有疑问请与遂宁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四川省遂宁市明月路244号 ;邮编:629000;联系电话:0825—2331060;电子邮箱:22905387@qq.com)。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全市气象部门共计通过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主动公开信息756条,其中工作动态750条,规章制度6条。

(二)依申请公开

进一步加强全市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工作工作,市县两级均成立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具体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成。2023年度全市气象部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全市气象部门均落实专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管理,每周按时更新平台内容。在信息公开之前,由相关科室负责人认真核实公开内容是否与业务数据相一致,所有公开内容均由相关审核人员审核通过后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全市气象部门通过气象政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对相关栏目定时进行维护更新。

(五)监督保障

全市气象部门均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职责分工、公开的主体和范围、主动公开范围、依申请公开、监督和保障等具体要求;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全市气象部门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更新不及时、公开内容单一等问题,在2024年的工作中,全市气象部门将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和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理顺和完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工作,持续推进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建成更加便捷的政民互动和办事服务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