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溪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蓬溪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如有疑问请与蓬溪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蓬溪县赤城镇普欣路8号;邮编:629100;联系电话:0825—5427636)。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涉及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部门动态、公共服务等及时通过网站更新,分管领导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专门负责人员,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2023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0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年蓬溪县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中国气象局、四川省气象局下发的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及时更新本局部门文件。二是每天在公共服务栏上传蓬溪天气早知道,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出行时提前做好准备。三是实时更新部门动态。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快报、气候趋势预测、农业气象旬月报等提供气象服务。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优化完善本局相关栏目,方便群众查阅所需天气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保障,分管领导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气象台全力配合,实施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不够健全;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规范。加大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保密审查机制、年度报告制度、监督和考核机制等力度,不断提高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组织认真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切实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拓展信息公开的领域,梳理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细化分类、规范表述,使信息公开内容更加符合群众的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