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蓬溪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10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布《蓬溪县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如有疑问请与蓬溪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蓬溪县赤城镇普欣路8号;邮编:629100;联系电话:0825—5427636)。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对涉及机构职能、财政预决算、部门文件、部门动态、公共服务等及时通过网站更新,分管领导定期开展工作调度,相关部门协同配合专门负责人员,确保各项任务目标落到实处。2022年,我局在政府门户网站上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412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蓬溪县气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收到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根据中国气象局、四川省气象局下发的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及时更新本局部门文件。二是每天在公共服务栏上传蓬溪天气早知道,为人民群众及时了解天气情况,出行时提前做好准备。三是实时更新部门动态。及时发布气象信息快报、气候趋势预测、农业气象旬月报等提供气象服务。四是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审核。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县政务公开办要求优化完善本局相关栏目,方便群众查阅所需天气信息。

(五)监督保障

加强监督保障,分管领导统筹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气象台全力配合,实施日常检查和重点抽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单一;二是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方便群众。切实加强业务培训,明确工作规范,进一步提高人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