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气象局概况

日期:2019-06-28

 

    遂宁市气象局是遂宁市政府主管气象工作的工作部门,实行气象部门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属公益性事业单位。

历史沿革

    遂宁气象机构始建于1936年,当时名为四川省遂宁测候所,同年11月正式开展地面气象观测业务。新中国成立后,四川省遂宁测候所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川北军区航空科接管。1951年1月1日,在测候所的基础上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西南军区空军司令部遂宁气象站”。1952年12月6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四川军区遂宁气象站”归属遂宁军分区。1954年1月1日,更名为遂宁县人民政府气象站,归属遂宁县人民政府。1955年6月22日,更名为四川省遂宁气象站,归属四川省气象局。1959年1月1日,更名为遂宁县气象站,归属遂宁县人民政府。1960年7月1日,更名为遂宁县气象服务站,归属绵阳专区水文气象服务站。1964年12月1日,再次更名为四川省遂宁县气象站,归属四川省气象局。1970年1月1日——1973年8月1日,实行军管,站名未变。1973年8月1日,遂宁县气象站归属遂宁县革命委员会。1980年7月,遂宁县气象站归属绵阳地区气象局。1985年8月28日,遂宁县气象站更名为遂宁市气象站,归属绵阳气象局,实行由绵阳气象局和遂宁市政府分管农林水气部门双重领导,以绵阳气象局为主的管理体制。遂宁市气象站为科(局)级事业单位,增设气象服务机构,承担本市领导机关和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服务工作。1999年6月,中共遂宁市委、遂宁市人民政府与四川省气象局共商组建遂宁市气象局(台)。同年10月22日,中国气象局批准成立遂宁市气象局(台)(中气人发〔1999〕55号)。同年12月遂宁市气象局正式成立。

   机构设置

    遂宁市气象局内设机构有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科技科(法规科)、计划财务科(监察审计室)3个职能科室。

  遂宁市气象局下辖遂宁市气象台、遂宁市气象信息中心、遂宁市气象探测中心、遂宁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和遂宁市气象局财务核算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遂宁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遂宁市防雷中心(遂宁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遂宁市农业气象中心)两个地方气象机构,以及遂宁市气象站、射洪市气象局、蓬溪县气象局、大英县气象局4个县级气象机构。

   部门职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灌充施放系留气球或升空气球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市、区)人民政府对县(市、区)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