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气象局

日期:2019-06-12



 阆中市气象局属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由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人员、国家气象事业编制人员、编制外聘用人员等构成,设置内设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

 历史沿革

 1958年1月1日,建立四川省阆中气象站;1960年4月20日,更名为阆中县气象服务站;1964年12月1日,更名为四川省阆中县气象站;1969年4月21日,更名为阆中县气象站革命领导小组;1971年8月,更名为四川省阆中县气象站;1990年6月1日,更名为四川省阆中县气象局;1991年4月1日,更名为四川省阆中市气象局。

 工作职责

 (一)内设机构

 ⒈办公室。负责本局综合协调、计划财务、人事与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法制建设、法规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本局目标管理与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文秘、宣传、信访、保密、固定资产、档案管理、政务中心窗口值守等工作。

 ⒉防灾减灾科。负责组织拟订和督促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管理气象灾害监测、联防、预警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气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两个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传播等业务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保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⒈阆中市气象台(阆中国家基本气象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观测、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农业气象和决策气象服务业务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业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络、信息系统、综合观测网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担气象资料管理与气候分析业务;开展气象科研工作;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⒉阆中市气象服务中心。开展气象服务需求调研分析;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产品分析制作与服务信息的传播任务;承担气象服务网站及各类信息服务终端的信息维护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任务;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局领导组成:

      局   长:杨涛

      副局长:焦广建

      副局长:汪春华

 联系电话:0817-6252355

 地      址:阆中市保宁镇朱家山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