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气象局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

日期:2021-12-03

12月2日,绵阳市气象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专题学习会由党组书记、局长蒲明主持。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李茂达就《条例》中明确的监察对象范围、监察机关调查范围、监察职责边界和措施使用范围等方面进行解读。蒲明局长强调,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条例》的贯彻落实。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公布实施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推进监察法规制度建设的重大成果,充分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鲜明立场和接受最严格监督约束的坚定信心,对指导工作、推动实践,加强队伍建设、规范监督执纪,确保监察权在法治轨道上有序运行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要求,下一步各单位、各党支部要通过自主学习和集体学习相结合,采取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党委)会、支部会、宣讲会、警示教育会等多种形式,推动掌握条例内容,明晰底线清单,营造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浓厚氛围,督促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自律,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进一步明晰岗位职责,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全市气象部门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务必树立底线思维,廉洁从政从业,坚守道德操守,切实加强自律,习惯在受约束和监督的环境中工作和生活,不越红线,不触碰带电“高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