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工作

日期:2023-05-23

为进一步拓展眉山市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范围,切实打通气象灾害信息传递“最后一公里”,近期市气象灾害指挥部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工作的通知》(眉气灾指办〔2023〕2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人民政府以及市级相关单位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工作。

《通知》明确了高级别预警信号传播方式和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递人员配备。各级政府、各行业、各系统收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后及时向相关人员、辖区群众传递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确保信息直达最基层,不断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全覆盖面。

《通知》旨在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防汛抗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领导工作要求,抓铁有痕,强化以属地为单位的气象预警预报信息接收传播情况自查。进一步推进各县(区)政府因地制宜利用各种手段确保预警信息迅速到村到户、到每一个工地和工棚,做到有预警就要有响应、有响应就要有行动、有行动就要有反馈。进一步落实了《眉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眉山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眉山市防汛抗旱预报预警发布传递机制(试行)〉的通知》《规范优化雨量现报阈值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