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雷波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在州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雷波县气象局结合单位职责,围绕年度公开重点,着力细化工作部署、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平台建设、强化监督保障,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气象防灾减灾工作,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气象服务,主动公开《四川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气象灾害防御条例》

(二)依申请公开。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流程,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工作。2023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要求报送信息必须及时、规范,注重时效性;二是要求报信息文字表述准确、严谨、恰当,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的相关规定,规范报送渠道、方式,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信息资料发布;三是报送信息均由分管领导审查同意方可报送。

(四)平台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制度,利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单位公示栏等平台,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做好各平台政府信息同步发布、数据一致性。

(五)监督保障。我局深刻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是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重要抓手,对此我局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督促和部署,强化学习,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政务公开的主动性、积极性。细分职责,将各类政务公开指标落实到具体的股室负责人上,确保政务公开责任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群众知晓度和参与感还需加强。

改进情况:我局将继续深入主动公开,不断调整和改进公开的内容和方向,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没有收取过信息处理费,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