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凉山州宁南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15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结合气象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突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机构职能、法规标准、气象科技、事业发展规划、天气预报、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行政许可规定、工作动态等。2023年,宁南县气象局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1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依申请公开明确了申请程序、申请部门和联系电话,畅通社会各界了解政府信息渠道,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标准有序,以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为抓手,摸清信息底数,严抓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文件有效性管理。为了全面掌握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现存情况,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我局在202312月份积极与宁南县司法局对宁南县气象局职能职责范围内各类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经清理,截止202312月未发现已修改、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没有自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宁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信息公开条例,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日常网站维护更新工作运行良好。

(五)监督保障,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按照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工作要求,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推动政务信息制度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推进政务公开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有待完善,发布要素内容要全面,政策解读、公众参与度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在今后的工作中,集中力量推进气象服务重点内容的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完整发布,及时总结实践经验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如对此报告有疑问,请与宁南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南县宁远镇南丝路政务中心13楼;邮编:615400;联系电话:0834-4572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