夹江县气象局简介

日期:2019-06-11

夹江县位于四川省西南部峨眉山麓边缘,有“中国纸乡”、“西部瓷都”的美誉。夹江县气象局始建于1959年,自1959年1月1日起有气象观测记录。1980年3月开始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是科技型、基础性公益事业单位。

历史沿革

1958年底正式建立夹江县气候站。

1960年3月更名为四川省夹江县气候服务站。

1964年10月取消站名服务二字。

1966年1月更名为四川省夹江县气象站。

1969年更名为乐山专区气象台革,1960年3月改为夹江县气候服务站。

1964年10月取消站名命委员会夹江气象站。

1971年1月更名为四川省夹江县气象站。

1988年12月更名为夹江县气象局。

夹江县气象局内设综合办公室、防灾减灾科两个科室和业务科一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设夹江县防雷中心、夹江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两个地方气象事业机构。

领导班子

局长 贺斌 主持全局工作,分管人事、教育。

副局长 苟雪梅 分管办公室、党务、党风廉政建设、财务、安全、防雷中心、气象科技服务、工、青、妇群团工作。

副局长 何鹏 分管气象业务、防灾减灾、农业气象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地址:夹江县漹城镇西河路40号附2号(原水工厂子弟校)

联系电话:0833-5689121(办公室)

0833-5601546(气象台)

近年来夹江气象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截止2018年12月:现建有气象站点33个,其中国家级气象观测站1个,气象区域单雨量站11个、双要素(温度、雨量)区域站14个,四要素气象区域站2个,六要素气象区域站2个,7要素气象区域站1个,应用气象站2个。气象监测站网体系;气象预警短信实现了部门、相关企业的基本覆盖和22个乡镇、246年行政村的全覆盖;购置了人工影响天气专用车辆及作业装置。

夹江县气象局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在乐山市气象局及当地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下,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及气象行政管理职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