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气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编制。《年报》所列数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义,请与苍溪县气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9-52620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根据《条例》关于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内容,我局及时更新了机关职能、机构设置、班子成员等情况,按要求主动公开了气象信息、年度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公告等。2023年,我局在苍溪县人民政府网主动公开信息7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件,无因信息公开案件引起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败诉,无不予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对所公开事项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及时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由县政府办统一建设维护,我局按照公开内容实际和要求,做好各栏目内容的报送。各栏目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及时、全面地公开应公开信息,便于公众知晓。
(五)强化监督保障情况。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将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全局年度工作任务,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自查,推进政务公开责任履行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 制发件数 | 本年 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 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信息质量和数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针对上述问题,我局将在后期工作中加强改进,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主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并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指标,确保及时、完整地上网公开;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清单,使各部门的职责更加清晰、分工更为合理,形成齐心协力的工作局面;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学习,夯实他们的能力基础,全面提高政务公开的理论和实践水平,为公众提供更加方便、及时且准确的气象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