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气象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公开
广安市气象局关于
2022年中央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广安市气象局职能简介
1.负责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负责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管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监测工作。
5.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人民政府对县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广安市气象局2022年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引导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持续强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把转作风、强担当作为抓发展、强业务的有力抓手,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对不担当不作为的干部坚决问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抓早抓小、防患未然,引导党员干部永葆清正廉洁政治本色。强化对各县(市、区)气象局及下属单位的指导,继续加强党建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二是高质量做好各类气象服务。加强与各部门信息共享,密切监视各种转折性、灾害性天气,及时报送决策气象服务信息。做好重大社会活动和农事关键期预报服务工作。在气象服务质量和效果上狠下功夫。努力增加预警信号发布的提前量。将气象服务与我市农业发展有机结合,更好地为农业经济发展服务。切实做好气象保障服务工作,特别是重要农时季节、重大活动和节假日的气象保障服务,强化防灾减灾救灾职能。拓宽服务领域,满足公众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畅通气象灾害预警发布渠道,确保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快速发布、广泛覆盖,全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三是稳步推进气象业务现代化建设。完善区域自动站的升级改造,提升局地小气候研究水平。积极规划推进气象监测预警“防风险、补短板”项目建设。完善广安国家观测站整体搬迁工程相关剩余部分建设。加快推进业务用房附属设施建设,力争在明年年底全面完工。
四是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争取地方政府尽快出台广安市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清单。根据《广安市人工影响天气“耕云”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方案》,加快提高全市人影作业点标准化、自动化水平,加强作业人员技能培训。抢抓一切有利时机,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降低森林火险等级、抗旱蓄水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更好的服务保障。
五是依法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加强对危化、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安全监管。全覆盖开展辖区防雷重点监管企业安全执法检查,严格落实隐患问题闭环整改要求,确保企业防雷安全。进一步强化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安全管理工作。依法严格实施升放气球行政许可,全力做好升放气球活动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广安市气象局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辖6个单位,分别为广安市气象局本级、武胜县气象局、岳池县气象局、邻水县气象局、广安市广安区气象局、华蓥市气象局。
三、2022年收支预算情况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41.1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90万元,合计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5.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5.03万元。
(一)收入情况。收入预算总额1695.03万元,比2021年增加774.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合计1641.13万元,占总收入96.82%。
(二)支出情况。支出预算总额1695.03万元,比2021年增加774.1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41万元,占总支出13.24%,卫生健康支出24.64万元,占总支出1.4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331.04万元,占总支出78.53%,住房保障支出61.04万元,占总支出3.6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95.03万元,比2021年增加774.1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项目等方面支出。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95.0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5.0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641.13万元,比2021年增加720.2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公用、项目等方面支出。
(一)基本支出953.35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854.1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349.66万元,津贴补贴88.03万元,奖金8.99万元,绩效工资102.22万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91.28万元,职业年金45.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8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8万元,住房公积金61.04万元。
2.日常公用支出99.16万元,其中:办公费25.53万元,印刷费0.81万元,咨询费1.10万元,水费4.29万元,电费11.96万元,邮电费4.51万元,差旅费11.52万元,维修(护)费1.18万元,租赁费1.17万元,会议费0.05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1.01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8.73万元,福利费4.0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0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万元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2.69万元,其中:退休费76.61万元,生活补助6.08万元。
4.资本性支出0.0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0.05万元。
(二)项目支出687.78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2.88万元,与2021年预算总额持平,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同。
(二)公务接待费1.01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7万元,与2021年预算持平。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八、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广安市气象局2022年有政府采购预算6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广安市气象局2022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十、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等绩效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发展类项目科学完整地编制了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日常公用经费:为保障部门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批复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批复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批复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批复表4.“三公”经费支出表
批复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批复表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批复表7.部门收支总表
批复表8.部门收入总表
批复表9.部门支出总表
批复附表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批复附表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批复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
批复附表4.中央行政事业单位住房改革支出表 批复附表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批复附表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批复附表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批复附表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经济分类)
批复附表9.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新增资产配置表
批复附表10.政府采购支出表(单位分类)
批复附表10-1.政府采购支出表
省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对下批复数
广安市气象局
2021年4月25日
— 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