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气象局概况

日期:2019-06-17

广安市气象局成立于1996年10月,实行上级气象主管机构与本级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上级气象主管机构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根据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工作的政府行政管理职能,依法履行气象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


机构设置:

局机关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业务法规科、计划财务科3个职能科室。属于广安市气象管理机构,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

设广安市气象台、广安市信息中心、广安市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广安市探测中心、广安市财务核算中心5个直属事业单位。

设武胜县气象局、邻水县气象局、岳池县气象局、广安区气象局、华蓥市气象局5个县级气象局。其中华蓥市气象局是由广安市编委批准设立,目前正待纳入气象部门中央归口管理。

设广安市防雷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农村经济综合信息中心两个地方气象事业机构。


主要职能职责:

经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广安政府授权,承担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行政和行业管理职能,组织开展气象业务服务、气象科研、防雷减灾、人工影响天气、农经网、气象产业等工作,管理与气象相关的安全设施。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知道、监督和行业管理。

2.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工作,依法保护探测环境。负责农村经济综合信息网、专业气象服务网等相关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可能遭受雷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 负责指导、监督、管理气象科技开发与气象相关产业工作;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依法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区)人民政府对县(区)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承办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地址:广安市金源二街80号 

邮编:638000

电话:0826-2332035

电子邮箱:gasqxjb@163.com

市气象局

广安市气象局照片

市气象局办公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