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市气象局

日期:2019-06-20

邛崃市气象局成立于1959年1月1日,实行气象部门和邛崃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的管理体制,属公益性事业单位。现有办公室、防灾减灾中心、气象台、环境生态气象中心等4个科室。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依法行使气象行政管理权,承担气象行政执法主体职责。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邛崃市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负责邛崃全市气象业务服务体系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运行。

   (三)负责邛崃市大气综合探测、气象信息技术服务系统、基本气象信息加工分析、预测系统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四)围绕邛崃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负责提供防灾减灾、经济建设、社会管理的决策气象服务,向社会公众提供公众气象服务。组织开展全市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经济项目开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大气污染治理、地质灾害防御、雷电监测预警等专项气象服务。

   (五)负责邛崃市政府气象应急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六)组织实施邛崃市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保护论证并提供决策依据。

   (七)负责邛崃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组织管理与实施。

   ( 八)依法履行防雷安全行政管理职能,承担防雷工程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行政审批以及防雷工程施工资质初审工作。

   (九)依法履行邛崃市升空气球灌充施放的行政管理职能。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直属事业单位职能职责

办公室

   负责本局综合协调、计划财务、人事与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划气象法制建设、法规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本局目标管理与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文秘、宣传、信访、保密、固定资产、档案管理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灾减灾中心

组织负责拟订和督促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管理气象灾害监测、联防、预警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气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两个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传播等业务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保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减灾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气象台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观测、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农业气象保障服务业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络、信息系统、综合观测网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担气象资料管理与气候分析业务;开展气象科研工作;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生态气象中心

  开展气象服务需求调研分析;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产品分析制作与服务信息的传播任务;承担气象服务网站及各类信息服务终端的信息维护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28-88790020

办公地址:邛崃市临邛镇鹤鸣村17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