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江县气象局

日期:2019-06-18

一、气象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负责审查建设项目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所使用的气象资料。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诉讼;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蒲江县气象局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根据上述职责,蒲江县气象局设置内设机构2个、直属事业单位2个。内设机构的机构规格为正股级,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规格为副科级。归口管理地方气象事业单位2个,机构规格为正股级。

(一)内设机构

⒈办公室。负责本局综合协调、计划财务、人事与气象科技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气象法制建设、法规管理与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党建与精神文明建设、气象文化建设、纪检监察工作;承担本局目标管理与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政务信息、文秘、宣传、信访、保密、固定资产、档案管理、政务中心窗口值守等工作。

⒉防灾减灾科。负责组织拟订和督促实施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管理气象灾害监测、联防、预警和评估;负责气象灾害防御与应急气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两个体系”的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气象监测、预报预警、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气象信息传播等业务与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气象保障组织管理工作;负责人工影响天气和防雷减灾管理工作。

(二)直属事业单位

⒈蒲江县气象台。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气象观测、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农业气象和决策气象服务业务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业务工作;负责气象网络、信息系统、综合观测网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承担气象资料管理与气候分析业务;开展气象科研工作;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⒉蒲江县气象服务中心。开展气象服务需求调研分析;承担公共气象服务、专业专项气象服务产品分析制作与服务信息的传播任务;承担气象服务网站及各类信息服务终端的信息维护工作;承担重大气象保障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气象保障服务任务;负责对基层气象服务站的业务技术指导。

(三)地方气象事业机构

1.蒲江县人工防雹降雨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负责炮点规范化建设与管理;负责炮(箭)手的管理、指导与技术培训;负责作业情况的统计、效益评估和作业装备的定期检修维护等工作。

2.蒲江县防雷中心。承担防雷减灾业务体系的建设;承担雷电监测、雷电灾害事故的调查评估、鉴定工作;指导雷电防护技术服务工作;开展防雷设计技术审核、雷击风险技术评估、防雷装置技术检测业务服务工作;协助开展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等行政审批工作。 

三、气象沿革:

1959年2月4日机构正式建立时,名称为“四川省蒲江县气候站”。

1960年3月1日,根据上海全国气象会议决定,更名为“四川省蒲江县气候服务站”。

1960年4月至1962年8月因邛崃、蒲江两县已合并,蒲江气候站成为邛崃县气候站的一个分站,更名为“邛崃县蒲江气候站”。

1962年9月邛崃、蒲江分县,站名恢复为“四川省蒲江县气候服务站”。

1964年12月1日根据四川省气象局(64)川气办字359号文件和温江专区气象台(64)温气办字031号文件,更名为“四川省蒲江县气候站”。

1966年1月1日根据四川省气象局(65)川气办字第330号文件和温江专区气象台(66)温气办字第01号文件,更名为“四川省蒲江县气象站”。

1987年6月20日根据成都气象局成气发(1986)91号文和蒲江县人民政府蒲府农发(1987)5号文,更名为“蒲江县气象局”。

四、单位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街道蒲阳路55号

邮编:611630

电话:88522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