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分局

日期:2019-06-18

    2016年3月,经四川省气象局批准,成都市气象局调剂市本级机构成立成都市气象技术保障中心(成都市气象局天府新区分局,天府新区气象台),负责天府新区的气象行政管理与气象防灾减灾和公共气象服务工作。2018年11月,经四川省气象局批准,成都市气象技术保障中心加挂成都平原经济区环境气象中心牌子,与成都市气象局天府新区分局实行一个机构三块牌子。天府新区气象台作为成都市气象局天府新区分局内设科室,不再单独挂牌。

天府新区分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天府新区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及气象工作的组织实施;对天府新区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二)组织指导天府新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天府新区的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组织气象灾害防御应急管理工作;管理天府新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导城乡气象工作,组织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和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乡镇(街道)气象工作站和气象协理员、信息员队伍建设。

(三)组织管理天府新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负责管理天府新区的施放气球活动。

(四)组织天府新区气候资源的综合调查、区划,指导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并审查重点建设工程、重大区域经济开发项目和城乡建设规划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五)负责天府新区的气象台站和气象设施的组织建设和维护管理;组织管理天府新区气象探测资料的采集、传输和汇交;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探测环境。

(六)负责天府新区的气象监测、预报预警、公共服务管理工作;组织管理天府新区气象信息的发布和传播;组织重大活动、突发公共事件气象保障工作;承担重大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

(七)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宣传、普及气象科学知识。

(八)管理本级气象部门内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业务建设;负责气象部门双重计划财务体制的落实工作;负责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和气象文化建设。

(九)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天府新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68381500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2028号石化大厦2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