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气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崇州市气象局工作实际情况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下的崇州市气象局子站(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dept.html?classId=07160248)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崇州市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崇州市永安东路南一巷88号,邮编:611230,电子传真:028-82393015,电话:028-82393015,电子邮箱:373386862@qq.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共发布政府信息627条,收到政府信息申请0条,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1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兼职2人,政府信息公开经费0.4万元,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0次,组织各类培训4次。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无。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2022年,及时更新了新任副局长张艺丹信息和局领导职责分工。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无。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无。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通过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四川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许可3项和其他事项36项,出具办理决定数量0件,政务便利化水平不断提升。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2022年,共出动执法力量100余人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0件。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无。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无。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无。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无。
11、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无。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公开了《崇州市气象部门应急预案(2022年编制)》。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无。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无。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共收到政府信息申请1条,属于涉及国家秘密,不同意公开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组织领导有力。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崇州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由办公室牵头,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了具体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了工作责任,理顺了工作机制。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确保了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信息主动公开经常、平台维护管理规范。
二是制度执行严格。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人,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三审”制度,坚持“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确保公开的信息绝对不涉密。安排了两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负责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校准审核、上网发布。建立健全了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公开流程,具体要求步骤为:1、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编辑报送信息时必须同时报送《局信息发布审批表》,注明信息标题、报送时间、撰稿人、审核人且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从源头上杜绝涉密事件,避免错漏等问题。2、局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办公室工作人员收到信息后进行润色修改,同步填写《崇州市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表》,明确信息标题、发布时间、初审人、复审人并报局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从过程中杜绝涉密事件,防止错漏等问题。3、按要求展开政务信息网络公开工作,并同步向市政府信息管理科报送信息原稿和盖单位印章的《崇州市平台信息发布审核表》,市政府信息管理科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开,从末端上杜绝涉密事件,禁绝错漏等问题。
三是信息维管规范。高度重视各网络平台的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了局信息更新维护管理组织和制度,指定局办公室为局信息更新维护管理牵头科室,负责统筹协调局信息更新维护管理工作,并明确专人负责局信息编撰、审核、发布工作。高度重视信息前端采编工作,固定各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信息采集人员,组织专项信息采集、编撰培训,增强信息编撰的准确性、及时性,确保发布的信息绝对不涉密且格式规范、内容准确。经检查,截至目前,我局在各网络平台中发布的信息均无涉密问题且前台显示正常,未出现信息更新不及时情况,未发生依申请件超期办理问题,未发生因错别字等原因被通报的问题。
(四)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积极主动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做好崇州市公众信息网、成都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传统网站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注重创新载体,增加信息公开渠道,持续做好“崇州气象”新浪微博和“崇州气象”微信公众号的维护管理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浪微博拥有粉丝10290名、发布微博577条,微信公众号总用户1459人、发布信息30次。
(五)监督保障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布投诉电话、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2022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责问责的情况,无任何投诉和举报。多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条例法规,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和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加强、公开内容不够及时等。2023年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继续加强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政务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
(二)进一步拓展公开的深度及形式,不断丰富解读内涵,更高效地回应群众关切。提高气象领域信息公开评估标准,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崇州市气象局2022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0元。
特此报告。